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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的精神,自2012年起,由中央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参评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应是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中二年级(含)以上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1]27号)要求的学习年限内。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
以硕士生身份参评的研究生:2010级、2011级硕士生,2012年9月硕转博的研究生,以及2010级、2011级学士直攻博的研究生。
以博士身份参评的研究生:07~11级博士研究生,06~09级学士直攻博的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的参评条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
2012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30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分配名额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级评审领导小组,各系所、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系所、中心评审小组由系所、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员由不同学科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组成人员需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学院派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的考核。学生代表1~3名,研究生辅导员可帮助推荐选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参加奖学金的申请,原则上遵循回避原则。
2、博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系所、中心评审小组组织评选,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由学院单独成立评审小组组织评选。
3、各系所、中心评审小组于12月10日上午11:00之前将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并予以公示。
4、申请人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结果及成果统计表(附件4)、201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或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7)、成绩单以及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向所在系所、中心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学生提交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员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5、各评审小组于12月14日上午11:00之前将获奖学生的名单以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7)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学院将对评选结果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获奖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四、其他事项
1、各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加强系所、中心内专家评审把关,努力实现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性。
2、各评审小组应确保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成果优异。
3、2012年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时奖金可累加。
联系人: 吕凌娜 联系方式:62334846
办公地点:主楼318 邮箱:xs@mater.ustb.edu.cn
附件:
1、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结果及成果统计表
5、201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7、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