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材料名师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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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材料名师讲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学术气氛,强化国内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9月起在北京科技大学设立“中国材料名师讲坛”。


 第二条 “中国材料名师讲坛”由北京科技大学主办,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主要聘请国内外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学术大师、知名学者讲授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本人及其研究组的代表性成果,研讨学科发展战略等。


 第三条 “中国材料名师讲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学术民主、学术自由的风尚,为培养和造就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和学习环境。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四条 “中国材料名师讲坛”平均每月举办一次,每次聘请一位名师讲授,采取以学术报告为主,交流和研讨为辅的方式。


 第五条 报告人应是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


 第六条 报告侯选人可以以自荐或专家推荐的方式产生,自荐人或推荐人需向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交《中国材料名师讲坛名师提名表》等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报告人发出正式邀请函。


 第七条 主办单位将向每位报告人颁发“中国材料名师讲坛”纪念章一枚,支付酬金人民币伍千元,同时负担报告人来校讲学的往返交通费用及讲学期间的生活费用。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为保证“中国材料名师讲坛”的有效实施,北京科技大学吸纳企业和个人的赞助,设立“中国材料名师讲坛”专项基金。


 第九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


 第十一条 本条例2003年9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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