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Education And Teaching

|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一、领域简介

材料与化工是研究物质或产品(在原子、分子水平以及分子以上层次(包括超分子、纳米尺度分子聚集体、微纳器件等复杂体系))的微观组织结构、制备过程、性能及服役四个基本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和制约规律的学科。该工程博士学位授予点依托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生态工程、化学及化学工程学科,全面发挥学校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力,充分利用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平台,为国家培养造就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和化学工程等领域的技术领军人才。

北京科技大学是以材料、冶金为特色的行业高校,是我国高校工程类研究生培养改革倡导者、发起者和引领者。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国内首批试点培养工程类硕士生的高校。同时,我校也是我国工程类型博士培养改革的先驱,负责起草了我国工程博士点设置方案,并最早开展试点。“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主要依托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学科进行培养。本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全职在岗两院院士6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加拿大院士1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45人;四青人才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9名,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形成了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本学位授予点主要围绕材料、冶金与化学工程方向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位类型和培养目标

本领域授予材料与化工博士学位。

培养具有科技报国理想、工程创新精神、国际战略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掌握材料与化工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中的复杂问题,并在材料、冶金或化工领域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能够胜任本领域高层次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最低学分要求10学分。

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最低学分要求10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模块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必修课

608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2

2

1

必修

5080009

工程伦理

32

2

1

公共选修课

6090001

英文科技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32

2

2

选修

领域核心课

6220202

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

32

2

1

必选一门

5030255

材料分析方法

32

2

1

5020101

冶金传输理论与应用

32

2

1

5030256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I

32

2

1

5030258

材料合成与制备

32

2

2

5220207

高等分离工程

32

2

2

5020102

冶金热力学理论与应用

32

2

1

5020103

冶金动力学理论与应用

32

2

2

专业拓展课

选修不少于2学分

国际视野课

必修1学分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成绩一般按通过/不通过登记。

充分利用校企联合研发平台以及相关培养单位与校外科研机构(设计院、研究院、咨询公司)的合作关系,博士生应就本人研究方向开展相应的应用调研,完成专业实践(结合国家或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工作,提交实践报告。

六、科学研究及论文工作

研究生论文研究工作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各环节相关工作应按《北京科技大学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与毕业分离实施办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与毕业分离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执行。

1.论文选题: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

2.研究内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以行业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行业一线,重在解决行业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并为行业在国际发展和竞争中提供支撑。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可以是产品开发、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攻关研究等。论文的主要标准是应用科技知识、工程设备等解决有重大影响的行业实际问题的原创性、应用工程工具针对行业具体问题提出具有推广意义的解决方案的首创性。学位论文应该能够反映论文作者(被培养本领域博士)具有以下能力:

1)掌握了本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较为成熟的工程思维;

2)在工程实践项目中的实际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3)具有敏锐的本领域核心技术发展趋势的洞察力、较为突出的研究创新能力以及一定的国际竞争力;

4)具有独立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3. 培养环节要求:

1)开题报告: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作公开的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前需完成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100 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数量一般应在三分之一以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立足于学科前沿,选题应该在理论或技术上能做出创新成果。应针对研究内容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结果具有较大的实际应用价值。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公开举行,须聘请3-5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评委,其中需含至少1位具有行业经历的专任教师。

2)中期报告: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在研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并获得相应成果后可申请进行中期考核,一般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时间间隔不少于9个月。中期考核是对博士研究生全面素质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科研创新能力、论文进展等。须聘请不少于5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考核指导,其中至少包括1位校外专家。

3)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办法》(校研发[2021]15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办法》(校研发[2022]1号)的要求执行。

4.成果形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做出创新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设计方案、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

申请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主要完成人做出已被采纳或实施的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报告。

2)负责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课题,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验收(或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本人排名前3。

3)以本人贡献为主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国家或者国际标准。

4)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5)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获得奖项须个人持有获奖证书,且完成单位包含北京科技大学。

6)与论文相关研究成果授权发明专利1项,本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排名第二;专利权人须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7)至少发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SCI学术论文,或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E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责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8)以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身份撰写并正式出版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专著

9)经过行业内专家及学位委员会认为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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